【塑料機械網 塑說各地】積極應對塑料污染,規范生產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處置塑料廢棄物,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長效管理機制,青海省多措并舉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強化工作安排部署
上半年印發了《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禁塑限塑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和《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對塑料制品的禁止限制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加強組織,強化措施,全面開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 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
● 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塑料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問題突出領域和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塑料減量和綠色物流模式。
● 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體系基本形成,替代產品開發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西寧、海東、格爾木、德令哈等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此后,為進一步推進青海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根據省政府循環經濟發展專題會議工作安排,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擬開展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專題研究書面調研,發布了《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請提供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專題研究調研材料的通知》。
重點調研內容包括:
(一)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的塑料制品各環節的品種、數量情況;
(二)塑料制品廢棄物回收、資源化利用等情況;
(三)塑料垃圾專項清理情況;
(四)塑料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創新做法、有效經驗、典型案例等;
(五)對推進塑料污染治理相關工作的配套政策、制度、機制等方面的意見建議;
(六)相關制度政策、各部門及地方組織實施方面存在的問題。
強化生產許可監管
全面落實食品相關產品告知承諾審批管理制度,優化生產許可審批服務,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保證食品用塑料制品質量安全。目前,青海全省食品用塑料制品獲證企業37家。
加強產品質量監管
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將食品用塑料制品作為重點監管產品,始終強化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工作,多年來青海省未發生過系統性、區域性塑料制品質量安全事故。
為確保“限塑”整治工作取得了實效,青海省還在系統內實行“四聯”工作責任制(即:市州局領導聯點縣局,縣局領導聯點市場監管所,所長聯點片區,片區監管員聯片內市場、超市及經營戶),對不按“限塑令”要求監管的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制。
在系統外指導和督促集貿(農貿)市場開辦者全面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市場內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管理制度,明確管理人員和崗位職責,承擔督促檢查場內商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規定的管理責任。鼓勵和引導市場開辦者在場內設立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經營攤位,實行塑料購物袋統一采購、銷售,或以超市模式提供符合相關標準的生鮮、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包裝袋。
2019年青海省市場監管局抽查了16家企業生產的12種29批次食品相關塑料產品,涉及PET塑料瓶、一次性塑料餐飲具、聚乙烯薄膜袋等12種產品,重點對感官要求、總遷移量(4%乙酸)、總遷移量(50%乙醇)、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大腸桿菌、致病菌(沙門氏菌)、霉菌計數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產品質量均為合格。同時,還開展了全省塑料制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22批次,未發現質量安全隱患。
強化監督檢查
按照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安排部署,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認真組織排查,摸清了青海省涉及禁限的塑料制品生產企業底數。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宣傳“禁塑限塑”的重要意義,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如:采取“三查三看”的方式(即:查經營者主體資格看證照是否齊全有效;查經營者提供的購物袋是否明碼標價看是否有償使用;查經營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袋看是否符合標準)加強對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行為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無照經營和提供、銷售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等違法行為。
據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消息,截至8月份,共出動執法人員1220人次,檢查市場62家、超市36家、檢查經營戶7461戶,制作發放環保購物袋1萬多個。查辦案件15起,罰款0.9萬元,依法沒收銷毀非環保塑料袋約41萬多個。與市場開辦者、經營者簽訂“不銷售、不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責任書38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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