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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機械網 政策及標準】近日,婁底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婁底市生態環境局發布《婁底市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點》,詳情如下:
婁底市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點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家、省、市相關文件要求,推動塑料污染治理取得更大成效,現提出2022年重點工作如下。
一、總體思路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尊重客觀規律和群眾需求,系統推進、重點突破,持續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扎實推進專項治理和試點示范。聚焦電商、快遞、外賣、農膜等重點領域,公共機構、公共場所等重點區域,進一步壓緊壓實部門和縣市區責任,著力解決百姓關心、社會關注的“白色污染”難點問題,務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二、主要任務
(一)塑料制品源頭減量行動
嚴格執行有關禁止、限制銷售使用塑料制品的規定。禁止生產、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細化落實禁用塑料微珠政策,推動洗漱類化妝品、牙膏禁用塑料微珠。(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抓落實,以下均需縣市區人民政府抓落實,不再重復)壓緊壓實商品零售、電子商務、餐飲、住宿等主體責任,落實商務領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報告制度,引導生產企業、商場超市、集貿市場、電商外賣等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商務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系統》。在固定經營場所、固定經營攤位集貿市場探索建立塑料購物袋集中購銷制。(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將一次性用品減量要求納入星級旅游飯店評定工作。(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負責)落實交通領域一次性塑料制品減量要求,加強鐵路站點、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口碼頭監督檢查,推動垃圾分類工作。(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婁底火車站按職責分工負責)
科學穩妥推廣塑料替代產品。推行綠色設計,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在滿足安全和材料性能的前提下,優先使用符合質量控制標準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大可降解塑料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不斷提升產品質量和性能,降低使用成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充分考慮竹木制品、紙制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產品對資源環境的影響,完善相關替代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標準。(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可降解替代材料檢測和塑料制品綠色產品認證,提高性能檢測和認證等公共服務能力。(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實施行業企業誠信報備,發布行業規范性企業及可降解可替代制品(原料)名單。推進可降解可替代制品(原料)“集中采購、集中供給”平臺、可溯源信息管理平臺建設,解決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塑料替代產品市場供需矛盾及假冒偽劣產品問題。(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
推動新興行業替代產品應用。落實《加快快遞包裝綠色轉型的若干措施》《郵件快件限制過度包裝》要求,進一步提高低克重高強度快遞包裝箱和免膠箱的使用比例,降低快遞包裝塑料使用強度。(
市郵政管理局負責)推動可循環快遞包裝規?;瘧茫七M產品與快遞包裝一體化,推廣電商快件原裝直發,著力減少電商商品在寄遞環節的二次包裝。(
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快實施快遞包裝綠色認證制度,在生鮮配送、散貨物流中推廣應用可循環可折疊快遞包裝、可降解塑膠帶,推廣標準化物流周轉箱循環共用,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
泡沫箱等。鼓勵電商、快遞企業與第三方回收企業探索合作建立可循環包裝跨平臺運營體系。(
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塑料垃圾規范回收處置行動。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系統建設,合理布局居住社區、商業和辦公場所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設施設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支持規范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以自營、連鎖加盟等模式加大城鄉再生資源回收點(站、場)建設,完善城鄉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探索設立可循環包裝、外賣餐盒協議回收點。(市商務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健全旅游景區生活垃圾常態化管理機制,增加景區生活垃圾收集設施投放,推動旅游景區生活垃圾與城鄉生活垃圾、可回收物一體化收運處置;及時清掃收集景區塑料垃圾。(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健全農村垃圾收運體系,提升農村垃圾治理水平。開展村莊清潔行動,對露天塑料垃圾進行清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建設一批規范化、規?;⒕W絡化、智能化回收站點和快遞包裝回收設施,以及生活垃圾焚燒設施,減少塑料垃圾填埋量。(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廢塑料再生利用行動。及時修訂再生資源回收目錄,
建立廢塑料再生回收利用重點聯系企業名單,指導完善廢塑料回收路徑。(市商務局負責)完善再生塑料地方標準體系,支持廢塑料再生利用關鍵技術研發,加快推廣應用廢塑料再生利用先進適用技術裝備,提升塑料廢棄物高值化利用水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落實)公告發布一批符合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的企業名單,培育行業骨干企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支持廢塑料再生利用項目建設,引導向再生資源加工利用基地、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示范城市集聚,推動廢塑料再生利用產業規?;?、規范化、清潔化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按規定落實好廢塑料再生回收利用企業相關增值稅、所得稅等稅收優惠。(市財政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江河、湖泊、水庫“清漂”行動。充分利用河湖長制平臺,打撈和清運各類水體水面漂浮塑料垃圾,加強漂浮垃圾清理與城市垃圾收集轉運處理的有效銜接,推動漂浮垃圾的綜合利用和安全處置。(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推進岸線垃圾清理,集中清理資江、漣水、孫水干流岸線3公里、重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的露天生活垃圾,及時清理沖刷上岸的塑料垃圾,嚴查塑料垃圾非法傾倒岸線的行為,防止歷史填埋塑料垃圾向水體泄露。(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倡導文明旅游,對隨意向水體丟棄飲料瓶、包裝袋、濕巾等行為進行勸導制止。(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市水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農膜和農藥化肥包裝治理行動。深入實施農膜回收行動,繼續開展農膜回收示范縣建設,推廣標準地膜應用,聚焦重點用膜地區推動全生物降解地膜和加厚高強度地膜應用,推進專業化回收、資源化利用和妥善處置,確保農膜回收率穩定在80%以上。(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加快制定農藥化肥包裝材質、規格、清洗、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等系列標準。開展農藥包裝物回收行動,因地制宜布設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點(站)。合理處置肥料包裝廢棄物,對有再利用價值的包裝廢棄物進行再利用,減少廢棄物產生量。(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供銷合作聯社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農膜和農藥化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的環境監管,持續開展農田殘留地膜監測。(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公共機構引領示范行動。將塑料污染治理納入節約型機關、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評價考核內容,建設一批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示范點。(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組織開展2021-2022年度公共機構塑料污染治理案例遴選,加大示范案例的宣傳推廣力度。推進公共機構和公共場所塑料污染治理示范,在省級機關和部分公共機構、公共場所實施一批塑料污染治理示范項目,年底基本實現市級公共機構全覆蓋。(
市發展改革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健全完善兩型產品采購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可降解、可替代制品及綜合利用產品優先納入政府兩型(綠色)產品目錄,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鼓勵采購人優先采購可降解塑料等替代產品。(
市財政局負責)發揮公共機構表率作用,在舉辦會議、會展等活動時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
塑料杯、塑料餐具等制品,率先在機關所屬接待、培訓場所探索開展直飲凈水機替代塑料瓶裝水試點。(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
(七)重點領域督導行動。組織開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門聯合專項行動,將縣(市、區)推動塑料污染治理情況納入市級環保督察范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將塑料膜(袋)、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等塑料制品納入重點工業產品質量監管目錄,大力宣貫實施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標準,加強商品過度包裝的執法監督力度。(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大塑料購物袋、農用薄膜產品綜合執法力度,加強監督抽查,對不合格企業實時跟蹤抽查。嚴格查處可降解塑料虛標、偽標等行為,規范行業秩序。(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嚴禁以醫療廢物為原料生產塑料制品,從嚴查處“洋垃圾”走私入境行為。(市衛生健康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婁底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塑料廢棄物再生利用企業的環境監管,加大對小散亂企業和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力度,防止二次污染。指導新投運焚燒廠提升環境管理水平,通過技術幫扶、檢測、調研、執法等方式解決行業共性問題。(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八)宣傳引導行動。通過綠博會、“3.15”消費者權益日、6.5環境日、減塑日、節能宣傳周及低碳日、產品質量月等活動平臺,舉辦專業論壇和可降解可替代產品集中展示,宣傳塑料污染治理的好經驗、好做法、好典型,加大推廣應用力度。(市發展改革委、市團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綜合運用傳統媒體、新媒體等多種手段,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宣傳報道,做好塑料污染治理相關政策宣傳解讀和輿論監督,引導公眾科學認識塑料污染問題、正確理解塑料污染治理政策、積極參與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支持義工組織、志愿者協會等社會公益組織開展塑料污染治理義務宣傳。(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牽頭負責)督促相關行業協會、平臺和企業進一步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宣傳、培訓力度。(市商務局牽頭負責)
三、組織實施
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加強統籌協調,健全完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機制,強化跟蹤督促,實施按月調度,適時通報重點工作落實情況。各有關部門按照分工方案,明確責任科室,強化協同配合,及時對接省廳(局)最新政策動向,務實高效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各部門各縣市區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完成本地區塑料污染治理目標任務。有關部門要開展常態化執法檢查,堅決依法打擊違規生產、銷售、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以及哄抬可降解塑料原料及制品價格的行為。
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每月按時將本領域、本地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進展情況、主要做法和經驗成效等報送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將結合職能職責,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反饋塑料污染治理重大情況、典型經驗和重點案例。
原標題:婁底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婁底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婁底市塑料污染治理部門分工方案》《婁底市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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